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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5-24 14:05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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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处罚规则
1、本论坛注册用户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违反网络道德内容的,永久禁止其访问。
2、本论坛注册用户发布主题、回复、头像及个人签名中含有商业广告的,永久禁止其访问。
3、本论坛注册用户发表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、侮蔑、辱骂、挑衅及不文明用语或符号的,对其禁言;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永久禁止其发言。
4、本论坛注册用户在站内信中辱骂他人或严重骚扰的,永久禁止其发言。
5、本论坛注册用户发布空帖、重复帖、无实质性内容的帖子及标题与主题无关的帖子的,对帖子进行删除,并给予警告。
6、本论坛注册用户不按论坛分版规则及版块说明发帖的;版主对帖子进行移动,并给予其警告;屡教不改者,永久禁止其发言。
7、本论坛注册用户无故“挖坟”的,视情况对其提醒或警告,并删除相应回复;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永久禁止其发言。
8、本论坛注册用户盗用他人图片、转载图片不注明的,将删除图片并对其警告;屡教不改的,永久禁止其发言。
9、本论坛注册用户间无节制版聊,即一对一交流私事,给予提醒;屡教不改的,对其警告。
10、本论坛注册用户发布语言含糊不清、逻辑混乱、图片链接失效、标题与主题内容无关等影响阅读质量的帖子的,视情况对帖子进行移除或修改,并对其提醒、警告,情节严重、屡教不改的永久禁止其发言。
11、本论坛注册用户重复发表同一内容(网络因素除外)、同时发表在多个版面的,对其提醒或警告,并删除重复内容。
12、本论坛注册用户有恶意灌水行为的对其警告,并删除回复。
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帖子将被认定为灌水行为:
(一)发帖内容与所在版块主题毫不相关的;
(二)发贴的内容少于3字,或者纯粹是数字、符号、表情、链接的;
(三)连续发同样内容帖子的;
(四)发表的主题或内容为空的帖子;
(五)帖子内容敷衍,如只有“顶、支持、谢谢、不错”等字或只有“楼主写的太好了、楼主太强了、支持楼主”等毫无意义言语的。
13、任何用户在被禁言或禁止访问后,如注册马甲继续发帖,对马甲给予永久禁言。
14、对于不按发帖须知第七条发帖的用户,给予提醒,如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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